(原标题: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相关方作出多项承诺,涵盖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稳定股价、欺诈发行回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信息披露违规赔偿、业绩下滑延长锁定期、避免同业竞争、股东信息披露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且在特定情况下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也作出类似承诺,锁定期为12个月或36个月不等。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在减持前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
为稳定股价,发行人及相关方承诺在触发启动条件时,将按照预案增持股份或回购股票。此外,发行人承诺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欺诈发行情形,如存在将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还承诺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发行人及相关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不存在全资、控股公司或实际控制企业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同时,承诺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并对股东信息披露作出专项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各方将采取多种约束措施,包括公开道歉、暂停股份转让、暂不领取利润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