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多家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上市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上市公司与相关方在筹划期间采取了必要保密措施,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上报名单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记载具体环节和进展并向交易所备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认为,上市公司制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必要保密措施,限定了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履行了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