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变化,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规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京投公司)发行133,029,803股A股股票,京投公司全部以现金认购。发行前,京投公司持股296,310,991股,占比40.00%;发行后,京投公司持股增至429,340,794股,占比49.13%,仍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投公司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地铁车辆制造、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截至2023年底,京投公司总资产8,747.33亿元,净资产3,005.16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18.03亿元,净利润23.06亿元。
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涵盖认购标的、方式、价格等内容。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