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华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27日、12月30日、12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自查并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影响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等。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