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东方园林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4年12月20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24年12月27日,东方园林向管理人及北京一中院提交了《执行报告》,请求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同日,管理人提交《监督报告》,认为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4年12月30日,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东方园林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