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ST东园: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东方园林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4年12月20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24年12月27日,东方园林向管理人及北京一中院提交了《执行报告》,请求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同日,管理人提交《监督报告》,认为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4年12月30日,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东方园林重整程序。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园林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