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显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拟吸收合并立新能源控股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吸收合并完成后,能源集团将直接持有立新能源47.3787%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不涉及收购对价的支付,不涉及资金来源相关事项。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新疆国资委,未发生变化。能源集团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后的5年内,将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机注入上市公司。此外,收购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