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其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占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李哲、潘思明、张菁。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