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124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0日裁定确认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2024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4年12月23日,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4年12月30日,北京一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已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逐步化解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同时,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重整计划的执行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重要影响,具体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