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整计划执行的进展公告)
2024年12月23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京01破5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24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签署“中信信托·东方园林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的《信托合同》,与外贸信托签署“外贸信托-玄武25号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的《信托合同》,并与中信信托、外贸信托、北京润宇海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和《信托财产咨询报告》,一号信托的信托财产价值约为207.53亿元。公司已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通过重整程序,公司将逐步化解债务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