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报告)
2024年10月2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国脉)重整案,并指定管理人。2024年12月10日,法院裁定批准《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中通国脉重整程序。根据中通国脉出具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截至2024年12月27日,中通国脉对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已符合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标准”,即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 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共计835,629,761.71元。 2. 重整费用已支付完毕或提存。 3. 现金清偿款已分配完毕或提存,清偿现金总额39,280,745.94元。 4. 抵债股票已提存,45,350,374股股票已登记至管理人指定证券账户。 5. 转增股票已划转完毕或提存,154,287,321股股票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剩余58,326,077股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管理人认为,中通国脉对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已符合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