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调整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25,000.00万元,用于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投资总额从39,371.00万元调整为30,908.03万元。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已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已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已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新港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开“新港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