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能二〇二四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伟德(M)、李润生(M)、赵劲松(M)、王祖温(C)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批准以2024年12月30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4,635,8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2.09元/股。
审议并通过《关于香港化运船舶融资条件变更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就“金海瀛”轮、“金海洲”轮船舶贷款项目的融资条件变更方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中石化LNG运输项目3艘常规型LNG船舶融资的议案》,批准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中国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中能兴程、中能兴远、中能兴越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投资建造3艘常规型LNG船舶项目的配套融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