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邦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15点在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三路石羊工业园区A19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101,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3名,代表股份54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5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