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长江楚越-光谷环保烟气脱硫服务收费权2024年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关联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光谷环保将按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时间支付担保费用(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预计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总费用不超过2,250万元。授权光谷环保董事长、总经理签署《担保收费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刘祖雄先生、杨洋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8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