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拉萨联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煤炭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向拉萨联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总金额不超过4.3亿元、数量不超过70万吨煤炭,并通过相关子公司签署《煤炭买卖框架协议》。定价原则:按照不高于秦皇岛港口同期同煤种市场价格。双方煤款按照发站或港口基准价和数质量调整结算,运费根据发生额据实结算。因拉萨联恒为公司股东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拉萨联恒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上述议案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框架协议完成煤炭采购任务,通过相关子公司签署具体采购合同。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苏壮强、王舟波、徐卫晖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了上述议案,认为本次煤炭采购行为,是为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而进行的必要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