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公司股份86,917,651股。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