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4、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5、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2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份股票增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