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4年12月))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旨在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应严格防止资金被占用,不得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方式提供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的管理,发现资金占用应立即采取措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反规定占用资金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行为的,将受到处分。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