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9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7日14:50在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64人,代表股份283,924,96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127%。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二五年度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 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 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7. 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9. 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1. 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四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的严君、陈志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