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11月5日,公司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24年12月9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4年12月9日,漳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24年12月25日,公司提交《关于提请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申请》,管理人提交《关于傲农生物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2024年12月26日,漳州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