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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 《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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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名称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37,984,837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

  2.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诊断试剂及检测器具和检测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

  3. 股份发行: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一元人民币,股份总数为6,637,984,837股。

  4.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

  5. 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6. 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7. 财务会计制度:公司依法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每年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财务报告。

  8. 利润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剩余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9.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债权人。

  10.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时,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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