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东方盛虹: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已通过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规则主要内容包括: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方式包括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时限分别为定期会议10日前和临时会议3日前。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长主持,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出席董事、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负责落实,决议执行情况需向董事会报告。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5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盛虹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