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兆丰股份)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兆丰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兆丰股份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不变更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情况下,对“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和“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的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为2025年12月31日。延期原因是公司在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和技术发展情况,适当放缓了投资进度。此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