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00万元。
《关于2023年度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公司参照《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