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质量和财务信息质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等条件。选聘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监督审计过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选聘过程中,公司应细化评价标准,重点关注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此外,制度还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解聘、改聘程序及监督和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