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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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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谢海凤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谢海凤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包括 2名股东代表和 1名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谢海凤女士将与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其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谢海凤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大学本科毕业。2001年 9月至 2007年 1月任青岛永利华玩具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7年 3月至 2015年 4月任淇升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5年 5月至 2016年 2月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6年 3月至 今历任公司内控会计、成本会计;2018年 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海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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