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整体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0,462,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5%;反对18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4%;弃权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1%。
- 《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 《选举谭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子议案
表决结果:1,310,238,435股同意,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6,109,342股同意。
- 《选举邹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子议案
表决结果:1,329,658,760股同意,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5,529,667股同意。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