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602,694,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987%。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包括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