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前次拍卖竞价成功但未过户部分股份将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前次拍卖竞价成功但未过户部分股份将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将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标的为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7,2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16%,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形。 3.本次司法拍卖不涉及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
近日,公司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对上述未过户股份107,200股继续进行二次司法拍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数量(股):107,2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1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否 原因:司法拍卖
(二)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股数为107,200股,起拍价为5.6元/股。得胜公司所持有的此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2.拍卖机构: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3.拍卖时间:2025年1月4日10时至2025年1月5日10时(延时除外)。 4.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5.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452,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9%;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652,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3%;如本次司法拍卖的107,200股竞价成功并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66,344,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8%;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为92,544,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