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电南自: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 总则
- 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内容和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
总经理办公会议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研究决策有关事项,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
议事内容
- 研究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生产经营事项。
- 研究审议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事项,必要时进行调整完善。
- 研究审议总经理认为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其他事项。
-
批准事项不得超越总经理职权范围和董事会授权范围。
-
人员组成
- 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公司其他领导召集并主持,参会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财务总监、工会主席。党委专职副书记视议题内容参加或列席会议。纪委书记可以列席会议。
-
出席会议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
议事程序
- 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总经理可根据情况决定临时召开。
- 会议议题由相关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同意后列入议题计划。
- 议题材料由有关部门准备,提交会议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
会议决议一经形成,全体成员要坚决执行。凡属已有明确规定和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
会议组织、记录与文件
- 办公室(党委办)负责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负责起草会议纪要,负责保管会议相关文件,并根据公司档案管理规定按年度移交归档。
- 会议纪要经办公室(党委办)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发。
-
会议记录是公司商业秘密,查阅会议记录须经办公室(党委办)主任批准。
-
附则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董事会。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执行。
- 本议事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12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国电南自办制〔2021〕2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