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华集团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本人作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自查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回函如下:
一、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本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告!
邵伯金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