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8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龚俊强,其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9,223,78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5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3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龚俊强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74,999,987.91元,扣除发行费用7,845,142.2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7,154,845.67元。本次发行的股份于2021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784,397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龚俊强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同意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人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本人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人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人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人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人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俊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9,223,78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58%。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表如下: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总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龚俊强 47,747,349股 45,935,512股 39,223,781股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本结构 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股份数(股) 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8,432,120 21.72% -58,432,120 21.72% 高管锁定股 19,208,339 7.14% +39,223,781 58,432,120 21.72% 首发后限售股 39,223,781 14.58% -39,223,781 0 0.00%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0,616,646 78.28% -210,616,646 78.28% 3、股本总计 269,048,766 100.00% -269,048,766 100.00%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