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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风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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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950.0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992.36万元,其中超募金额为205,946.6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先进封测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分别为950,457,600.00元和250,000,000.00元。

三、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总投资预计达到17,755万元,较原方案降低7,245万元,主要是受半导体整体市场环境变化影响,集成电路研发设备价格降低。项目延期主要原因是厂房适应性改造设计变更,增加了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和设计修改工作量。

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继续实施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有利于促进国内高可靠集成电路发展,整合跨地域资源优势,提升集成电路设计能力,打造垂直整合制造(IDM)企业,满足公司研发配套资源需求。

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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