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杨明洁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故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 157人调整至 156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284,000股调整为 9,283,000股。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为 3.75元/股。
本次拟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需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涉及的回购所需资金总额为 3,750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38,747,539股变更为 838,746,539股(以截至 2024年 12月 24日的公司总股本为计算基数),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单价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