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永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支出。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备查文件包括:1.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