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学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7,041.10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30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069.40万元。
-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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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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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375,23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60,061,050股,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60,061,050.00元。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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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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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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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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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子公司山东黎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住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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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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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孙公司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