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公司发行 H股并上市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对在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公司章程(草案)》。
二、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前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及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需要,公司对如下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草案:
| 序号|制度名称|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是| | 2|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是| | 3|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是| | 4|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是| | 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是| | 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是| | 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否| | 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否| | 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否| | 1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否| | 11|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否| | 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否| | 1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否| | 1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否|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内部治理制度草案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草案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