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下午17: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会议应出席委员3人,实际出席委员3人。会议由主任委员陈利主持,记录人员为李春生。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委员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刘力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揭小利女士具备担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