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嘉戎技术: 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及股东资料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十四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股票及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审议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十五条 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监事会提议时、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发生紧急情况,总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时。 第二十二条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八条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第三十一条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除本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第三十五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或者交易对方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交所问询、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规则的培训、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的修订由董事会提出修订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嘉戎技术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