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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贤丰: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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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贤丰 公告编号:2024-138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 2. 公司上一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广深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广深所具备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事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广深所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的聘期已满,且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认为广深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拟聘任广深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广深所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名聘任广深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广深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广深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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