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比依股份 股票代码:603215 2025年1月
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会议须知 1. 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2. 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经验证后方可参会。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3.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的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4.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5.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6.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7.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8.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9.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10. 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11.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13. 本公司股东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14. 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 会议时间:2025年1月6日13点30分 2. 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闻继望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3. 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4.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5. 审议议案 6.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9.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10.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会见证意见 11. 与会人员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12.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调整的议案》
议案二主要内容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含本数),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 4.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6,565,119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6.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2,437.4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二期)。 7. 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 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议案十主要内容 1. 项目总体概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比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中意项目,系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而规划的集智能化立体仓储、半自动总装、全自动注塑、喷涂、冲压等车间,并配套研发、行政及公共服务中心的智能制造未来工厂,该项目的建成将为公司空气炸锅、油炸锅、咖啡机及未来其他品类小家电的生产提供产能支持。 2. 投资主体情况: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比依科技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 3. 投资规模调整情况:调整前总投资108,330.00万元,调整后总投资138,454.09万元。 4. 整体建设周期和实施分期建设的具体情况: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年产1000万台智能小家电产品,投资规模57,781.95万元,建设周期24个月;二期年产1500万台智能小家电产品,投资规模80,672.14万元,建设周期36个月。 5. 本次调整的原因: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战略发展的规划与布局,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的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调整中意项目的投资规划。 6.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系公司在建设过程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和使用效率做出的审慎决定,能有效保证中意项目的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该项目为公司所创造的研发、质检、仓储和生产等综合优势,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7. 本项目及本次调整的风险分析: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因拟投资金额较大,在资金筹措方面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本次拟投资项目未来可能存在因行业趋势、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投资进度或实现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