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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集团: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终审裁定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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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终审裁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5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终审裁定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裁定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3. 涉案的金额:22,847.64万元及相关违约金 4.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将视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收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民终 62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栋科技”)、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金实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及本案一审判决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9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二、终审裁定情况 本案一审判决送达后,鼎金实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子栋科技提起上诉,但未在指定期限内交纳上诉费,亦未在指定期限内提出减交、缓交、免交申请。海南高院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子栋科技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在《股权转让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中,除了公司本次提起诉讼的购买公司股票承诺事项外,还有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音智能”)业绩承诺、资产减值等事项。鉴于车音智能业绩承诺期已届满,公司已委托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向子栋科技、鼎金实业及新意资本发送《律师函》,要求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支付补偿金,并要求新意资本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结合目前正在推进的子栋科技、鼎金实业购买公司股票事项相关司法追偿程序的进展情况,努力推动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收回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将视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判决结果积极主张权利,持续关注判决结果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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