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91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按照授予价格 75.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该等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年 11月 22日注销完成。 -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公司拟申请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 1,108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吉英存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 2020年 10月 18日,公司召开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份分为特别表决权股份(称为“A类股份”)和普通股份(称为“B类股份”),除股东大会特定事项的表决中每份 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 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以外,每份 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 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六倍,每份 A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 公司初始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数量为 8,526,316股 A类股份,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11%,表决权数量为 51,157,896,占公司全部表决权数量的 31.46%。扣除 A类股份后,公司剩余 111,473,684股为 B类股份。 - 截至 2024年 9月 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累计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 370,176股 A类股份转换为 B类股份。
二、特别表决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 2024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按照授予价格 75.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该等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 截至 2024年 11月 2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股份总额由 119,991,600股变更为 119,976,000股。公司拟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 1,108份 A类股份转换为 B类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转换登记,转换后吉英存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 31.46%。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