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 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2日,注册地为上海市宝庆路21号,注册资本为46,605.6258万元。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提供高质量的工程咨询、设计、监理和总承包服务。 -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第三章 股份 - 股份发行: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 - 股份增减和回购: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目的。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股东权利: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 - 股东大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
第五章 党委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六章 董事会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独立董事4人。 - 董事会职权: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发展战略等。
第七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总裁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八章 监事会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包括3名股东代表和2名职工代表。 - 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 公司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应达到一定标准。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通知股东,公告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公司解散时,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公司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章 附则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