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公司注册名称: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China Zhonghua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 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 13号院 1号楼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611.6738万元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坚持科学管理和科技创新,不断巩固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努力发展成为集工程建设、通用航空、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综合运营服务商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勘察、地质灾害治理等;一般项目包括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第三章 股份 - 股份发行: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 股份增减和回购:公司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特定情况下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 -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股东权利: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决策、监督公司等权利 - 股东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 - 股东会的召集: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第五章 党的组织 - 公司设立党总支,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第六章 董事会 -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 - 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七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章 监事会 - 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 - 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合规管理和审计 - 利润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 合规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进行合规管理
第十章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 公司党总支负责对责任追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 通知形式:以专人送出、邮件、公告等方式发出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 公司解散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修改章程的条件:《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等
第十四章 附则 - 释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定义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