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制订目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 独立董事比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 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会计专业人士条件: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相关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处罚等。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产生和更换 - 提名与选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 任期: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 解除职务: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因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规定,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职责 - 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 会议出席: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 投票意见: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工作条件 - 工作条件: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 配合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应当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 - 费用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 津贴: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
第六章 附则 - 定义:主要股东、中小股东、附属企业、主要社会关系等术语的定义。 - 生效与实施: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和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