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航天宏图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述通知和公告,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廖通逵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结果为: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9,937,39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0%;反对249,18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4%;弃权85,51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
结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