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4年12月7日公告。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4点30分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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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15:00至2024年12月23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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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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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孙文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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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人员:
-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持股数123,51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24%。
- 网络投票股东1名,代表股份1,688.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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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25,20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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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程序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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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孙文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125,206,2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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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