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4-067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聚焦主营主业,着力提质增效 公司主营业务为益生元系列产品、膳食纤维系列产品、健康甜味剂系列产品和其他淀粉糖(醇)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定位中高端,核心产品有抗性糊精、阿洛酮糖、异麦芽酮糖、低聚果糖、低聚异麦芽糖、聚葡萄糖、低聚半乳糖、低聚木糖等。公司从创立之初,秉承“开拓创新、科技兴企”的宗旨,形成了集实验室研发、小试、中试、孵化、工业化、产业化为一体的创新体系。公司在上市以来,不断加强公司治理,持续调整产品结构、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大力开拓市场,实施新建项目。通过几年的努力,公司在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客户优化、机制建设、管理改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营状况持续向好。2021年至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5,335.61万元、72,189.36万元、86,825.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447.92万元、15,075.14万元、19,299.57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经营质量不断提升。在今后的发展中,公司将继续沿着“大营养、大健康”的产业之路,以“开拓创新、科技兴企”为目标;将陆续推出各种新产品;形成市场销售一批,技术储备一批、研发科研一批的“三批”发展策略,为健康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二、信守分红承诺,增强股东回报,共享经营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回报股东,切实尊重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646,720.00元,转增74,558,400股。公司2024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692,592.00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61,728.00元(含税)。公司自上市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11,675.74万元。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全面提升经营质量,以价值创造为本,秉承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发展理念,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统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持续稳定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匹配好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现金分红的关系,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自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致力于加强信披文件的易读性、有效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及透明度,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邮箱、传真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不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行业特点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不断创新和丰富互动交流方式,重视资本市场表现,把高质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作为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以高质量的投关工作提升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度,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四、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形成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各司其职、有效制衡,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10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4年10月,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作出修订。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的最新变化,持续加强规范运作,健全科学制度体系,维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独立承担风险和责任。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递最新监管动态,组织董监高等相关人员参加与履职相关的培训,提高董监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督促董监高忠实、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未来将不断提高治理水平,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政策法规,持续提升其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说明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