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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格米特: 公司章程(2024年12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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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基本信息
  • 注册名称: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全称:Shenzhen Megmeet Electrical Co., Ltd.
  •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5层A,B,C501-503,D,E
  • 注册资本:54,555.6397万元
  • 成立方式:由深圳市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 上市时间:2017年3月6日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构建以电力电子及自动控制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平台,为电气设备提供能源变换及相关控制的核心部件,实现提升电气设备的性能及节约能源,为社会创造价值,为员工谋取福利。
  •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电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包括家用电器电源、工业与通信电源、节能灯及高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电源、医疗设备电源、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工业自动化软件、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并为经营上述产品及业务提供必要的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售后维修服务、电池采购并配套销售服务。

  • 股份发行

  • 股份总数:545,556,397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发起人及持股比例详见章程第十九条

  •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等职权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

  • 董事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设董事长1人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
  • 监事会行使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等职权

  • 财务会计制度

  •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 章程修改

  •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

  • 附则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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